《盗墓笔记》手游被判侵权 小说作者获赔12万

  认为根据其小说《盗墓笔记》改编的客户端网游未经本人授权,“南派三叔”徐磊将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朝阳法院认定千橡网景公司改编及提供客户端游戏已超出授权范围,判令该公司停止提供《盗墓笔记》的移动端游戏,同时赔偿徐磊12.4万余元。

  2009年10月,徐磊与上海简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盗墓笔记WebGame授权协议》,徐磊将故事文字改编成网页游戏的权利及开发衍生产品的权利授权给对方公司,有效期为三年,且上海简读公司可再许可、再转让。2010年5月7日,上海简读公司与千橡网景公司签订《盗墓笔记WebGame授权许可协议》,将上述徐磊的授权授予千橡网景公司,千橡网景公司支付许可使用费30万元,授权使用期限为2010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7日。

  此后,千橡网景公司将《盗墓笔记》改编为网页游戏《盗墓笔记Online》,并以《盗墓笔记》为游戏名称进行了备案。徐磊发现,除千橡网景公司经授权改编的PC端游戏外,在三星应用商店、安卓市场、苹果商店还有移动端游戏《盗墓笔记HD》、《万奴王的复苏》。徐磊认为上述移动端游戏的改编,侵犯了其享有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获得报酬权,故起诉要求判令千橡网景公司停止《盗墓笔记》网络游戏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运营行为,索赔经济损失100万、维权费用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需要通过下载客户端提供游戏的方式一般认为不属于网页游戏的范畴。涉案移动端游戏登录页面名称均与千橡网景公司开发的PC端游戏相同,且角色创建、游戏加载页面及游戏初始内容基本一致,故可以认定移动端游戏构成对文字作品《盗墓笔记》的改编。故法院认定千橡网景公司改编及提供客户端游戏的行为已超出授权范围,该公司依据文字作品《盗墓笔记》改编的移动端游戏侵犯了徐磊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