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本表适用范围

  本表格适用于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当事人办理登记时填写使用。该表格是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情况的记载。

  1、软件基本信息

  1) 若合同涉及的软件已经完成登记,应当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的软件名称、简称、版本号保持一致。

  2) 若合同涉及的软件没有登记,填写合同涉及的软件全称、简称和版本号,合同中没有明确软件简称的,可以不填写。

  2、质押概况

  1) 质押合同签订日期

  应填写签订质押合同的日期

  2)质押著作权种类

  指质押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种类的有关情况(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例如:软件著作权中的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3)质押权利范围

  指质押软件著作权种类的权利范围

  4) 质押期限

  指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即: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以及截止日期。

  5) 质押物登记情况

  指质押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号及登记日期。

  3、出质人或质权人简况

  应填写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国籍、身份证明注册地。

  4、申请人

  1) 申请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填写单位全称、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者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

  2) 申请者是个人的,应填写姓名、地址、身份证号(护照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应真实准确,以便于迅速投递。

  3) 申请者委托代理者提交文件时, 应填写单位全称(个人姓名)、地址、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代理机构应指定一名专人作为联系人。代理者应当与授权委托书的单位全称(个人姓名)一致。

  5、代理人

  申请者委托代理的,写明委托权限范围、期限等内容, 并写出代理人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代理机构应指定一名专人作为联系人。代理者应当与授权委托书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一致。

  6、申请人签章

  1) 申请人或代理者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所保证条文。

  2) 申请人为个人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时请加盖公章,影印无效。

  7、申请表自填报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未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系统将自动删除相关数据。请申请人及时进行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