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文集 第15页

《知识产权论》读书笔记之九——文字作品、音乐戏剧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一、文字作品以及音乐戏剧等作品   1.以速记符号或以密码写成的报道、文章;以极少数人能读懂的文字写成的作品均享有版权保护。   2.有少数国家明文规定作品的标题(或书名)也属于受保护的文字作品之一部分。   3.戏剧作品指的是剧本文字本身,而非一台戏的现场演出的活动。   ...

《知识产权论》读书笔记之十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客体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1.郑成思认为:只有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重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才希望达到疏而不漏,才可能进一步完善。   2.现行的专利法(要求保护客体至少具有三性)、商标法(要求保护客体至少具备“显著性”)、版权法(要求保护客体至少具备“独创性”),是某种“强保...

《知识产权论》读书笔记之十二——知识产权无过错责任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侵犯知识产权的无过错责任   1.1997年初,国际工业产权保护协会(AIPPI)召开的专家会议上,谈到:在确认是否侵害了知识产权并要求侵权人停止有关侵权活动时,应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确定是否赔偿被侵权人或确定赔偿额度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知识产权的无形性...

《知识产权论》读书笔记之十三——版权侵权认定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1.Trips第9条第2款规定:版权保护应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工艺、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本身。   2.至于什么是版权构成要件中的“创造性”,英国法律及司法实践认为,只要作品中体现了作者的劳动,就应当认为该作品具有独创性。但同是英美法系国家的美国几乎是在同一时期,最高院在F...

《知识产权论》读书笔记之十四——反向假冒行为、权利穷竭、双重保护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1.1994年我国第一起“枫叶”商标侵权案中,对于是否能适用英美法系国家的反向假冒规定,持反对意见者未明晰商品经营者长期经营的两个目的,其一是近期的,即尽快得到利润;其二是远期的,即闯出自己的牌子。而后者正是打击反向假冒的充分理由。   198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过一部“...

《知识产权论》读书笔记之十五——商标评估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1.知识产权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评估:   其一,在贸易中的转让或许可;   其二,企业合并,或建立合资企业时,一方或或双方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方式;   其三,企业破产清偿;   其四,以知识产权设定质权的;   其五,在侵权诉讼中涉及侵犯经济权利的损害赔偿。   2.一切知识产...

《知识产权论》读书笔记之十六——商誉评估、专利评估、版权评估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1.早在1810年,一位西方大法官说过一次大实话:商誉就是企业给顾客们的商业信誉。   2.商誉一般包括:商标、商号、顾客名单或较固定的销售渠道、商品或服务(提供者所拥有的、具有识别性的营业点、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域名、传真号码等)、研究与开发状况及有关骨干人员的声誉。   ...

陈军:律师非专不能代也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题述中的“专”指专业律师,“代”指律师代理。   今天接到同行一个电话,有关专利诉讼的案件。其作为一实用新型案的代理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遇到对方提出专利无效申请,电话咨询如何应对。   在电话短短沟通的近二十分钟里,为能够给其正确法律答复,我问了几个专利诉讼中的专业问题,答...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和精神的摘录一(1998-2011)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司法政策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座谈会纪要   (1998年7月20日)   一、坚持大案要案报告制度,对于保证知识产权案件办案质量是很有必要的。各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受理的大案要案应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书面报告,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和精神的摘录二(1998-2011)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第二部分 领导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1年6月12日)   一、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完成了机构改革,对原来的民庭、经济庭、知识产权庭、交通庭进行机构调整,组建了四个民事审判庭,建立了大民事审判格局。最高人民法院在知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