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著作权登记常见问题
admin 发布于 2015-11-18
1 什么是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
admin 发布于 2015-11-18
1 什么是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
admin 发布于 2015-11-18
2009年10月23日上午,韩国KBS电视台版权合作部部长马基坚、MBC电视台商务部经理李华荣、SBS电视台企划部部长金善东及韩国著作权委等一行10人,在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北京办事处朴哲弘所长的陪同下,对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了访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段桂鉴会见并与韩国客人合影...
admin 发布于 2015-11-18
文字、口述作品 100字以下 100元 100-5000 150元 5001-10000 200元 1万以上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音乐作品 词曲 300元,曲 2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戏剧作品 ...
admin 发布于 2015-11-18
2010年1月11日,在北京图书订货会期间举办的“第五届全国作品(书稿)版权交易会” 圆满落幕。本次交易会由北京图书订货会组委会主办,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承办,共举行了12场主题鲜明的沙龙活动,现场交易活跃,吸引了众多全国出版机构和作者,达成版权合作意向270...
admin 发布于 2015-11-18
由国家版权局指导、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办、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中华版权代理中心和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协办的2009 CPCC中国版权服务年会于12月17—18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 李东东在致辞中指出,为推动我国版权...
admin 发布于 2015-11-18
1、办理部门: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人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负责办理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
admin 发布于 2015-11-18
12月17日,由国家版权局、日本经济产业省、日本文化厅共同指导,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联合主办的“中日著作权实务研讨会”在京召开,共有来自中日两国版权和文化创意产业界的一百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研讨会主题为 “中日著作权交易与合作模式探索...
admin 发布于 2015-11-18
11月19日下午,美国iCopyright公司CEO麦克?奥?唐尼尔 一行访问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段桂鉴及相关部门业务负责人会见了麦克?奥?唐尼尔先生。 麦克?奥?唐尼尔先生向段主任详细介绍了iCopyright公司的数字版权服务运营平台,并就与中心在...
admin 发布于 2015-11-18
1、著作权质权合同为什么要进行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出质著作权财产权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依据《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质权的设立、...
admin 发布于 2015-11-18
一、办理查询所需提交材料:1.查询申请表,2.登记证书复印件,3.查询人执照副本复印件(查询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果是代理公司提交,除上述材料外,另需出示授权委托,代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