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触申请专利侵权抗辩|慈溪市博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陈剑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6-01
裁判要旨:1.由于抵触申请与现有技术均可以用于评价涉案专利的新颖性。因此,如果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已被抵触申请公开,则相较于抵触申请亦不应被授予专利权,相应地也不应被纳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被诉侵权人以其实施的技术属于抵触申请为由,主张未侵犯涉案专利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6-01
裁判要旨:1.由于抵触申请与现有技术均可以用于评价涉案专利的新颖性。因此,如果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已被抵触申请公开,则相较于抵触申请亦不应被授予专利权,相应地也不应被纳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被诉侵权人以其实施的技术属于抵触申请为由,主张未侵犯涉案专利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4-10
主张“假抵触申请”可以类推适用抵触申请抗辩规则,实质上是主张技术来源合法应成为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这种见解在我国专利制度之下没有正当性和合理性。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现有技术抗辩”,即“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2-10
裁判要旨 本案是全国首例以在先申请比照现有设计抗辩制度作不侵权抗辩并予以认定的专利侵权案件。上诉人黄泽凤提交的作为现有设计抗辩证据的对比文件三,申请日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对比文件三实际上是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但是,对比文件三申请在2009年10月1日新专利法实施之前,应...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0-30
毕业院校: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学位(知识产权研究方向) 执业资质:律师 专利代理师 首批安徽省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编号:12012017120600006) 执业领域:知识产权 执业经历:上海卢湾区人民法院、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56003333 主要荣誉:第一...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0-30
职务:知识产权部律师 毕业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知识产权法硕士学位 执业资质:律师 执业领域:知识产权及公司商事 执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15855127677 理论研究: 《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保...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4-02
来源: 超凡知识产权 一、引言 专利权是行政授予的一种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均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享有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如果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向不同的单位或者个人重复授予专利权,会在不同专利权人之间产生权利冲突,并且会致使第三人实施该专利需要同时获得...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一件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 ...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抵触申请应符合这样两个要件:第一,在某项专利申请之前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第二,记载在某项专利申请申请日之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即“在先申请”与“在后公开”这两个要件缺一不可。 排除抵触申请的存在,是授予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新颖性条件的内在要求之一,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