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十年期满是否还能保护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0-28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知识产权各种类型的权利虽然在内涵上有确定的区分,但在外延上却无法避免地存在交集。比如,构成外观设计的元素可能同时构成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图案、色彩或其结合在满足独创性时...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0-28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知识产权各种类型的权利虽然在内涵上有确定的区分,但在外延上却无法避免地存在交集。比如,构成外观设计的元素可能同时构成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图案、色彩或其结合在满足独创性时...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0-19
案例1:“固定框架”专利权侵权案 一审案号:(2011)一中民初字第6050号 二审案号:(2014)高民终字第2044号 【裁判要旨】 专利侵权中相同技术特征的判定。 【案情简介】 哈廷公司是名称为“ 固定框架”的发明专利(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0-14
作者:杨宇宙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案情概述 原告一高XX于2009年12月1日申请了名称为“杯(时尚酷饮)”的外观设计专利,于2010年7月21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0930231539.8。高XX于2014年6月12日将该专利转让给原告二乐果公司。 ...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0-13
中国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其中,发明与实用新型旨在从技术的层面上,对“新的技术方案”提供保护,可以共同称其为技术专利。技术专利的特点是:将技术特征作为组成权利要求的基本要素,并利用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来限定该专利的保护范围。由于技术专利多采用开放式的权利...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0-11
来源:新浪微博@张爱武律师 关于微博的图片,合议组认为:新浪微博是新浪网推出的、提供微型博客服务类的社交网站,在国内使用者众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通常情况下在微博中上传图片即发布。请求人认为,“新浪微博”的每一条微博发布的公开范围包括对所有人公开、好友圈公开和仅自己可见,...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0-10
一审:佛山中院(2014)佛中法知民初字第133号 二审:广东高院(2014)粤高法民三终字第1220号 二审承办人:李艳 要点 阮子清诉称莱特镁公司制造、销售落入其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被诉侵权产品;莱特镁公司提出现有设计抗辩的同一对比文件中记载了两项设计,二审法...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0-10
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后,《专利审查指南》也作了相应修改,其中在外观设计无效宣告审查部分增加了“外观设计实质相同”的规定。那么,如何在无效案件审查中判断外观设计的实质相同也成为诸多专利审查员和代理人、申请人关心的问题。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对涉及上...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0-10
在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阶段给专利申请人合案的机会,是专利申请人以缩小权利范围为代价换取两件外观设计专利都获得授权,这也是专利申请人可以考虑的一个解决方案。 笔者曾经代理过两件同一天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这两件专利申请的名称均为“汽车”(下称设计A和设计B)。设计A和设计B...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0-07
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2013)民提字第163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虞哲敏,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志华,该公司法务经理。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9-26
案号:(2014)民提字第193号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当事人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洛阳晨诺电气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天津威科真空开关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张春江 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