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admin 发布于 2015-11-20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
admin 发布于 2015-11-20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
admin 发布于 2015-11-20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admin 发布于 2015-11-20
第四章 国际注册 第十四条 在国际注册簿注册商标 (一)国际局收到符合协定和本实施细则的国际注册申请,即在国际注册簿注册商标。 (二)商标注册包括或指明: 1.国际注册日期; 2.在国际注册簿实际登记商标的日期; 3.基本注册费已缴纳的20年或10年期...
admin 发布于 2015-11-20
第二章 国际注册申请 第八条 国际注册申请的形式和内容 (一)国际注册申请应当使用国际局免费提供的表格,由原属国家主管机关注明申请日期并签字,提交一式两份。表格应填写清楚并最好用打字机填写。 (二)国际注册申请应当包括或注明: 1.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
admin 发布于 2015-11-20
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大会根据1967年7月10日在斯德哥尔摩修订和1979年10月2日修改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第十条第二款第(1)之3的规定,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各国工业产权局局长委员会根据1957年6月15日在尼斯修订的工业或商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
admin 发布于 2015-11-20
为什么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要按商品服务分类进行? 我国使用的是国际上通用的商品和服务分类形式,商品34类,服务11类,共45类。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品服务分类,在不同类别上分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既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不正当扩大,又有利...
admin 发布于 2015-11-20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在我国,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注册,就标志着他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admin 发布于 2015-11-20
附送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商标图样的长和宽不大于10cm×10cm,不小于5cm×5cm.请求保护颜色的应附着色图样,并加注“指定颜色”,同时还应提供黑自墨稿一份,供刊登《商标公告》制版用。
admin 发布于 2015-11-20
不能,因为商标专用权的主体资格只能有一个。因此,如果一个商标确需由两个法人共同使用,应当以一个法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然后再许可给另一法人使用。即使同一个法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称,也应当照此办理。
admin 发布于 2015-11-20
申请注册商标时不指定颜色(即黑白色商标),法律未禁止在实际使用时使用彩色,但对颜色不予以保护。但是,注册指定颜色的商标,在使用时若改变所指定的颜色,则属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