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利法 第4页

他山之石

中美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秘密点确定实务研究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10-08

作者 | 黄胜 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 秘密点的确定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双方通常会出现争议的焦点问题,双方通常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来解决这一分歧。由于原告通常不清楚被告侵犯了哪些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案件的原告希望在获得被告的实质证据之后尽可能迟地确定秘密点。然而,秘密点的确定直接关系...

他山之石

程永顺老师谈我国专利无效制度之五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10-04

从上述历史回顾不难看出,我国《专利法》实施三十多年来,关于专利无效案件性质的讨论之声从未平息: 首先,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专利法》立法过程中就确定了专利权效力的最终确定权应归于人民法院,只是囿于当时的具体国情,才形成了专利权确权特别是专利权无效程序现行的繁琐制度模式。几十年来...

他山之石

程永顺老师谈我国专利无效制度之四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10-04

从2011年启动《专利法》特别修改的准备工作,到2014年正式启动《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从提出要解决专利维权“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效果差”的问题,到提出“要显著提高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数额”“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中间不断发生着变化。期间,对于专利无效案件的性质...

他山之石

程永顺老师谈我国专利无效制度之三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10-04

2009年《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从适应国际规则转向满足本国发展需要。随着诉至法院的专利权无效案件大量上升,有关“将专利权无效案件的性质确定为民事案件,不应将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讨论也达到高潮。在《专利法》修改过程中,曾经有过试图根据专利复审委员会研究报告的意见,对专利权无效...

他山之石

程永顺老师谈我国专利无效制度之二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10-04

1992年《专利法》第一次修改、2000年《专利法》第二次修改,两次修法都主要是为了适应国际规则。这两次《专利法》修改之后,多名中国专利局的专家在讲解、宣传《专利法》时,发表观点、表明态度,相关争论一直都在。《专利法》第二次修改之后,人民法院推行“大民事”审判格局,针对专利权无效...

他山之石

程永顺老师谈我国专利无效制度之一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10-04

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专利法》立法过程中就确定了专利权效力的最终确定权应归于人民法院,只是囿于当时的具体国情,才形成了专利权确权特别是专利权无效程序现行的繁琐制度模式。在之后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尤其是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一个败诉行政案件——“惰钳式门”专利无效案前后,专利复审委员会...

执业案例

团队案例|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大学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8-04

案       号:(2017)鲁01民初1153号 承办律师:陈军、杨轶 裁判要点: 原告的涉案发明专利法律状态稳定,依法应予以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

执业案例

团队案例|马鞍山利尔开元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市雨山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8-02

案       号:(2015)皖民三终字第00067号 承办律师:陈军、杨轶 裁判要点: 被控侵权产品采用滑动摩擦的接触方式,即在门框的左、右内侧的地板上设置滑轨,对应于滑轨在滑动框的左、右外侧面的上、下部位安装滑块(或称之为滑条),滑块在滑轨上以来回滑动的方式,实现滑动滑板砖...

执业案例

团队案例|张为民与黄山市黟县宏联竹制品工艺有限公司侵害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7-11

案      号:(2016)皖民再18号 承办律师:陈军、杨轶 裁判要点: 适用《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具有追溯力的时间点。确定该时间点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应是社会公众均可公开得知的具有对世性的时间点;二应是一个确定的时间点;三应是...

执业案例

团队案例|集成一体的电火花堆焊修复机接线柱专利无效宣告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7-11

案     号:第3070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承办律师:陈军、杨轶 决定要点: 如果现有技术证据已经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且该证据的申请日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前,公开时间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后,则该证据构成本专利的抵触申请,本专利的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 相关法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