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虚假宣传 第2页

执业案例

团队案例|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美菱日用电器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8-14

案      号: 一审:(2015)普民三(知)初字第621号 二审:(2017)沪73民终84号 承办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陈军、杨轶 裁判要点: 美菱集团许可被上诉人美菱日用电器公司无偿使用“美菱”字号是基于“美菱”商标使用权的许可,但在《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书》被裁决解...

经典案例

游戏电影|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与长影集团译制片制作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著作权、侵害商标权、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虚假宣传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2

裁判要旨:本案中,动视公司主张的华夏公司的涉案商标侵权行为以及侵害动视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侵权行为,属于同一行为,动视公司对该同一侵权行为主张两种不同权利已经构成请求权竞合。而在构成请求权竞合时,动视公司虽然可以自由选择请求权,但当动视公司所选择的请求权获得满足后,动视公司所享...

经典案例

不正当竞争|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15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粤03民初170号   原告: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R。 法定代...

经典案例

企业名称|邵阳市湘里人家饮食连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湖南优厨联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5-19

裁判要旨:一审法院在2013年1月受理另案邵阳湘里人家诉长沙湘里人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后,宋东明在该判决未下发前受让第4250072号“湘聚湘里人家”注册商标,并在(2015)湘高法民三终字第30号民事判决已明确判令优厨联盟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后,其在使用“湘聚...

他山之石

企业擅自使用腾讯商标和字号构成侵权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4-26

腾讯公司享有第1789993号和第15712256号“腾讯Tencent”注册商标专用权,上述商标经过腾讯公司的广泛使用,已与其建立唯一对应的紧密联系,而微信和微信小程序是腾讯团队的产品。 腾讯公司认为,生易公司与生翼公司在举办微信小程序企业优选活动中,发布“小程序•新时代 小程...

经典案例

商标侵权|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诉广东天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4-15

裁判要旨: 在本案中,本院认为被告公司注册、使用“天猫”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理由如下: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主张商标驰名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供下列证据,证明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

他山之石

2018年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佳案例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4-14

习近平主席在去年博鳌亚洲论坛上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我们今天要介绍的这些案例就是习主席这段论述鲜活而生动的注解。下面将从流量经济、生态经济、平台经济、展会经济等视角介绍浦东法院2018年度十佳知产案例的情况。 首先...

团队文集

电商平台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司法推定研究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4-08

作者 | 陈军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运行,成立知识产权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统一全国知识产权裁判标准。当前司法实践中适用司法推定者寥寥,鉴于立法后滞性的特质,笔者希望最高院能尽快出台指导性案例,以统一该条款的法律适用。 我国《商标法》...

他山之石

商标注册代理违规现象及防范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4-07

作者:王碧军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 近年来,商标代理机构规模日益庞大,推动了知识产权发展实现历史性转变的作用也日益凸显。为全面掌握辖区内商标代理机构的注册情况和经营业态,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结合经济户口对经营范围中含有“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等项目的企业进行了...

经典案例

著作权侵权|北京小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3-05

裁判要旨:1、如果认为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后一概不允许增加诉讼请求,可能会产生因一审审理时法官未尽到释明义务导致的诉讼请求遗漏或者因客观情况导致当事人不可能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的情形,而应该增加的诉讼请求受到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制约,不可能通过另案解决。在这样的情形下,应当允许在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