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商标侵权行为,侵犯商标权有什么处罚?

  一、哪些是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新《商标法》对这一种行为的认定作了修改,只要有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即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而无需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但是在确定行为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时,则须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从而有条件地免除其赔偿责任。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此类标识。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该行为和一般商标侵权的方向相反,是指在商品销售活动中将他人商品的商标加以更换,冒充为自己的商品予以销售。六是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二、侵犯商标权有什么处罚?

  侵犯商标权的民事责任: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行为可以作为诉前临时措施申请法院作出裁决。《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侵犯商标权的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