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庭长必须上审判一线

  来源:知产北京

  10月29日上午,在北京法院院庭长办案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介绍,自2014年11月建院至2015年10月20日,北京知产法院三位院长共受理案件197件、审结案件96件,四位庭长共受理案件455件、审结案件282件(知产法院各业务庭不设立副庭长)。院庭长审结的案件占全院结案数量的11.8%。

  作为全国首家整建制司法改革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院长、庭长都是从优秀的审判法官中层层选拨产生的,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因为要承担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务,特别是院长、副院长需要经常参加各类会议、出席各类活动,无法保证充足的办案时间。为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实行“院长开庭周”,规定院长、副院长每月至少固定安排一周时间集中开庭审理案件。院庭长办理案件的范围界定为重大、疑难、复杂、首例、新型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或指导性的案件,由院庭长直接担任审判长主持开庭、合议、签发裁判文书等。

  “院长开庭周”从2015年3月份开始实施以来,三位院长在各自固定的开庭周期间平均安排10件左右案件集中审理。今年4月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在自己的开庭周内审理了16件案件,有效解决了审判与行政事务之间的矛盾。

  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院庭长直接办理案件纳入2015年全院重点工作任务,明确院庭长办理案件的任务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介绍说,按照规定,院长每年办理的案件不少于庭长平均结案数的1/2(不含院长参与合议庭办理的案件),庭长担任审判长,全年承办案件不少于本庭法官人均结案数的1/3(不含庭长参与合议庭办理的案件)。同时,严格规范院庭长办理案件的程序,与其他合议庭成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特别是在合议庭合议案件时,院庭长一般最后发言,以免影响其他合议庭成员独立发表意见。“作为院庭长,我们还要带头遵守审判管理相关规定,特别是开庭时间一经确定,不得因处理其他行政事务而随意变动。”陈锦川说。

  2015年8月12日11时30分,一位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走出中法庭后说,“我这个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宋鱼水。宋院长是名人,没想到她那么忙,还有时间开庭审案,感觉就像在医院挂上了专家号一样,让我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介绍说,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北京知产法院形成了院庭长办案的新常态,但院庭长并没有编入固定的合议庭担任审判长,而是轮流与本院其他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这样不仅有利于发挥资深法官对青年法官和法官助理的“传帮带”作用,还有利于增进院庭长与其他法官之间的深入交流,进行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

  “北京知产法院将长期坚持推进此项工作,院庭长通过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取代对案件及文书的行政化审批,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宿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