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的证据,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证据

  (一)举证责任

  当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承担诉讼上不利后果。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通俗的讲是“谁主张谁举证”。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有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二) 证据的获取

  证据的种类多种多样,在获取时应该注意:(1) 证据主体合法

  (2) 证据形式合法

  (3) 证据取得方法合法

  (4) 证据的程序合法。 

  (三) 证据的保全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或保护的制度。但在申请证据保全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证据保全应在开庭审理前提出,而不能在开庭审理后提出。

  (2) 在起诉前,申请人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正机关提出。

  (3) 在起诉时或法院受理诉讼后开庭以前采取保全的,法院即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采取。

  (4) 人民法院受理证据保全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是否保全的裁定。

  (5) 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会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6)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担保措施。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

  商标权受到了侵害,当然要索赔了,弥补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失。那么如何进行索赔?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我国主要采取三种方式确定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额:

  (1) 通过商标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来计算,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 通过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收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 如果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以下的赔偿。